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识课程的课程质量建设,打造精品课程,根据《吉首大学素质通识课程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英语应用能力与出国留学”等8门课程为我校2016年通识课程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
一、重点课程建设过程管理
1、重点课程立项时间为:2016年1月7日;建设中期实行一年一检,检查时间为每年的12月底;验收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请各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按照立项要求每学期开设相关课程。开设课程情况首先报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并由教务办与其它申报课程汇总后一并上报素质教育中心(张家界校区校区上报教科办)。没有按照要求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的将取消项目建设。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素质教育中心报告。
3、建设期间,各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建设的要求,认真做好课程的教学准备,开展相关教学活动。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4、建设期间,学校每年将组织专家和学生进行课程评价,如果出现教学态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连续一年内选课人数达不到40人开班标准的或者评价满意率较低的或者出现教学事故的,将取消重点课程的建设,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重点建设课程实行滚动式建设,如果三年建设效果成效明显,学生选课满意度高,将根据学校实际继续进行后续建设支持。
6、支持重点建设课程进行教材编写和空间课程建设,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7、各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请于2016年3月14日前向素质教育中心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jdszjyzx@163.com。逾期未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重点建设课程项目。
二、研究经费管理
1、通识课程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资助经费:每门20000元,立项后一次性把项目经费下拨到课程负责人个人账户。
2、经费的使用:(1)项目启动当年课程教师按照要求承担相应的课程后可报账所拨付资助经费的30%;第二年在课程评价符合要求后,可报另外的30%;第三年在课程验收合格后再报余下的40%。如在建设期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相应任务,将取消经费资助。
3、经费使用范围:①文印费;②图书资料费;③差旅费;④版面费;⑤课程进修费(只限于立项课程);⑥数据采集以及设备使用费;⑦专家咨询费;⑧会议费。
4、报账程序:课程负责人签字→素质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含副主任)审核→素质教育中心主任签字→财务处报账。
三、立项与结题管理
1、请各教学单位加强对通识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的指导与支持,保证课程的建设质量。
2、课程验收要求:课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①课程主持人按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完成了教学以及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任务;②课程建设取得了预期的成果,学生的选课满意度高。符合验收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应填写验收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资助经费使用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
3、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课酬以及出版相关课程教材另行予以资助。
4、本办法由素质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素质教育中心
2016年1月7日